周三晚10时40分,江湾路地铁站A口外的雨棚下,58岁的保洁员老周正蹲在一根电线杆旁,用小铲子清理一张刚贴上的小广告。广告纸只有巴掌大,底色是刺眼的荧光黄,最上方印着免费搞黄几个粗黑字,下面排着一串手机号码和模糊的二维码。纸张边缘还没被雨水泡软,胶水黏在杆面上,老周先用喷壶打湿,再沿着四角慢慢铲起。晚高峰已经过去,出站的人不多,几名年轻乘客经过时放慢脚步,有人回头看了一眼,有人拿出手机拍下广告,却没有停留。站口旁的便利店仍亮着白色灯箱,店员隔着玻璃整理关东煮,门外的共享单车被雨水打得发亮。老周说,这类小广告常贴在电线杆、配电箱和楼道门边,纸张不大,颜色却很醒目,清理一遍后,隔几天还会在附近出现。他没有撕下整张,而是先把印有号码的部分折进塑料袋,剩下的纸屑扫到簸箕里。十多分钟后,电线杆露出原来的灰色水泥面,只留下一圈浅浅的胶痕。老周起身时,站内广播响起末班车进站提示,雨棚外的街道开始安静下来。他把工具收进黄色桶车,沿着站口继续查看下一根电线杆,路边新贴的小纸片在风里轻轻晃动。
李鹏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李鹏新开除党籍处分;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