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班地铁口,自拍1区成了等车人的小角落
周三晚上九点四十分,城南广场地铁站B口外,便利店的白灯照着一面灰色围挡。围挡原本用来遮住施工区域,近来被路人当成临时背景墙,靠近人行道的一侧贴着几张彩色纸牌,其中一张写着“自拍1区”,旁边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笑脸。二十七岁的林晓下班后没有立刻进站。她穿着浅灰色风衣,肩上挂着帆布包,把手机靠在一只装饮料的纸箱上,向后退了三步,调整角度,再快步走回镜头前。第一次拍摄时,身后的共享单车挡住了鞋尖;第二次拍摄时,一辆公交车驶过,灯光把她的脸照得发白;第三次,她把围巾往上拉了拉,站到围挡旁那盏路灯下。她没有摆夸张姿势,只是抬头看了一眼站口的蓝色标志,再低头整理袖口。拍完后,林晓坐在花坛边查看照片,手指在屏幕上来回滑动。她说,自己在附近写字楼做财务,平时下班很少拍照,今天是因为同事发来消息,说这面墙到了晚上看起来像一个小型街景布景。她挑中其中一张,把地铁站入口、晚高峰后空出的位置和头顶的橘色灯带都留在画面里。九点五十分左右,等车的人开始增多,两个穿校服的男孩轮流站到纸牌旁拍照,一名外卖骑手把电动车停在路边,举起手机给同伴拍了一张。有人笑着说这里像“自拍1区”,也有人拍完便匆匆进站。十点过后,广场上的人流变薄,清洁工推着车经过,将散落在墙根的纸杯收走。那张彩色纸牌仍贴在围挡上,边角被夜风吹得轻轻卷起。对许多赶末班车的人来说,这里没有专门布置的灯光,也没有工作人员引导,只是一处走过路过时顺手停下的小空地。林晓进站前回头看了一眼,确认手机里保存了照片,随后把围巾重新系紧,沿着扶梯下到站厅。 陈玉祥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陈玉祥开除党籍处分;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