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四18时40分,南京西路地铁站7号口外下着小雨,站牌下只剩一名中年男子。他穿着深蓝色工作服,脚边放着一个旧帆布袋,手里捏着一本巴掌大的硬皮本,正把当天收集到的街头纸片一张张夹进去。纸片来自附近的咖啡店、修鞋摊和电影院门口,有的是打折券,有的是手写菜单,还有一张被雨水泡皱的演出传单。男子没有急着上车。他站在广告灯箱旁,借着白光整理纸片,偶尔用拇指压平折角,再在本子右上角写下时间。翻到中间一页时,他停了下来。那页贴着一张黄色便签,上面用黑色水笔写着“俺去啦俺来也五月天”,字迹歪斜,旁边还画了三颗小星星。男子看了几秒,把便签重新压紧,又从口袋里取出一支蓝色圆珠笔,在下面补了一行:“雨天,站牌,没人认领。”路过的年轻人放慢脚步,朝本子看了一眼,随后跟同伴走进地铁站。卖烤红薯的摊主从远处喊他,让他往里面站,别挡住进站通道。男子点点头,将帆布袋移到长椅下面,继续整理。19时02分,雨势变大,站牌前的人开始排队。有人撑伞,有人低头看手机,也有人对着站牌上的线路图拍照。男子合上本子,把那张黄色便签露在封面外,像是给这场短暂的等车时光留下标记。公交车到站后,他最后看了一眼便签,轻声念出“俺去啦俺来也五月天”,随后拎起帆布袋上车。车辆驶离路口,站牌下只剩湿漉漉的地面和一小截被风吹落的蓝色胶带。
王一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王一新开除党籍处分;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